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宁都县优家家居装饰生活体验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7********5C4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1025民特12号 |
案号 |
(2021)赣1025执2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申请人兰保林、宁都县优家家居装饰生活体验馆双方确认,宁都县优家家居装饰生活体验馆尚欠兰保林劳务款15000元,于2021年2月10日前归还5000元,剩余10000元自2021年3月开始,每月10日前支付2000元直至付清止;二、如宁都县优家家居装饰生活体验馆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按时还款,则视为剩余劳务款履行期限提前届满,兰保林可申请执行剩余未还全部款项。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兰保林、宁都县优家家居装饰生活体验馆于2021年1月19日经乐安县龚坊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12 |
发布时间 |
2021-06-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