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段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302********77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103民初2958号
案号
(2021)鲁1103执3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段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于凯元劳务费10 260元及违约金(以本金10 26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日);付款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元,减半收取28元,由被告段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3-05
发布时间
2021-06-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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