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熊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02********3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981民初3877号
案号
(2021)赣0981执恢3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丰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熊军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市支行金穗贷记卡透支款本金16276.41元、利息1352.61元、违约金1863.81元,合计19492.83元(利息及违约金等算至2018年9月7日,以后利息等算至还清款日止)。被告熊军自愿于2018年12月20日前支付10000元给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市支行,余款于2019年1月20日前全部付清给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市支行;二、案件受理费287元,减半收取计144元,被告熊军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丰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5-19
发布时间
2021-06-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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