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伟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221********3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973民初12304号 |
案号 |
(2021)粤1973执38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30216601852】。一、被告田伟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叶建勇偿还借款本金196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96000元为本金,自2020年4月1日起按2000元/月的标准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叶建勇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16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田伟成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