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殷旭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132********25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32刑初244号 |
案号 |
(2021)冀0132执3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元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殷旭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7月15日起至2021年2月14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殷旭明的违法所得二百元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三、责令被告人殷旭明退赔被害人郑书廷一千二元;退赔智海强四百八十元。四、涉案财物未随案移送,由查封、扣押的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元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时间 |
2021-06-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