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侯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6********2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03民初12485号 |
案号 |
(2021)黑0103执56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侯波于2020年5月30日前偿还原告赵晶借款本金40万元,2021年1月1日前偿还原告赵晶借款本金35万元,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赵晶借款本金35万元。二、案件受理费14700元,减半收取7350元,由被告侯波负担,于2020年3月1日前给付原告赵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时间 |
2021-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