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侯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381********77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3民终21690号
案号
(2021)粤0307执69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3980360.61元并支付利息(以3980360.61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自2016年8月29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申请人侯波、惠州市昱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苏星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59716元、保全费5000元。(追缴)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3-25
发布时间
2021-06-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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