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聂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26********61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黑0382民初868号 |
案号 |
(2021)黑0382执恢3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密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达成如下协议:被告聂斌偿还原告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密山支行借款本金240 000元及自2013年7月25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4.4%计息的利息,于2016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被告苏维礼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6 119元,因调解减半收取3 060元,由被告聂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密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5-26 |
发布时间 |
2021-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