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01********887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82民初10024号
案号
(2020)苏0582执62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卢亮确认结欠原告冯玉桥借款50000元,现原、被告双方经协商,原告冯玉桥同意由被告卢亮于2020年11月10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冯玉桥5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被告卢亮负担,该款原告冯玉桥已预交,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卢亮于2020年11月10日前一并给付原告冯玉桥。三、如果被告卢亮按本协议履行完毕(含诉讼费用履行),则原告冯玉桥与被告卢亮就本起纠纷再无纠葛;如果被告卢亮未按本协议按期足额履行(含诉讼费用履行),则原告冯玉桥有权按借款50000元加诉讼费525元合计50525元扣除被告卢亮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已履行部分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2-28
发布时间
2021-06-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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