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南华唯崇源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808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湘0111民初3381号
案号
(2018)湘0111执8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湖南华唯崇源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返还原告易艳霞借款本金200 000元;二、被告湖南华唯崇源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支付原告易艳霞借款本金200 000元的利息(按照月利率18‰的标准,从2016年11月12日开始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易艳霞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 285元,由被告湖南华唯崇源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8-03-13
发布时间
2018-09-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丁红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11780859325W
登记机关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分局
注册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519号国际创新城1号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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