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国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324********12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324民初910号
案号
(2021)冀0324执4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卢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国新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龙县支行透支款152392.16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至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内实际之日止的借款利息、逾期违约金。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卢龙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5-17
发布时间
2021-06-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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