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珍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426********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 粤1426民初683号 |
案号 |
(2021)粤1426执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姚珍年赔偿交通事故赔偿款242086.26元。2、俩人连带赔偿申请人交通事故损失24651.26元。3、姚珍年支付诉讼费1511.24元,俩被执行人共同向原告支付诉讼费153.89元(以上诉讼费直接向申请人支付)。4、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暂合计:268402.6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时间 |
2021-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