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佳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86********29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506民初689号
案号
(2021)苏0506执22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徐佳炜确认应返还原告周琦人民币147400元,自2021年4月至2022年2月期间,于每月15日前分别归还12000元,2022年3月15日前归还15400元。如被告徐佳炜有任何一期未能按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周琦有权就147400元中未履行的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1651元,由被告徐佳炜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21年6月15日前给付3原告,法院不再退费)。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4-22
发布时间
2021-06-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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