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郦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81********1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402民初730号 |
案号 |
(2020)苏0402执15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郦敏支付薛文泽53000元,该款郦敏于2020年5月1日前支付薛文泽5000元,2020年6月1日前支付10000元,2020年7月1日前支付15000元,2020年8月1日前支付10000元,2020年9月1日前支付13000元。如郦敏有任一期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则薛文泽有权按照总额63000元(扣除郦敏已支付部分)向法院申请执行。二、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解决,今后无涉。三、案件受理费1125元,减半收取562.5元,由郦敏负担,该款郦敏于2020年9月1日前支付薛文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5-27 |
发布时间 |
2020-07-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