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方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724********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24民初1542号
案号
(2020)赣0724执3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方文结欠原告周成铭借款本金1115000元,被告方文承诺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于每月底前归还借款本金50000元;自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于每月底前归还借款本金100000元;自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于每月底前归还借款本金150000元,剩余借款本金于2020年11月底前付清。二、借款利息自2019年10月8日开始按月利率5‰计算至清偿之日止,随本付清。 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417.50元,由被告方文承担,于2020年6月30日前交纳。四、若被告方文未按上述第一项及时足额履行义务,则原告周成铭有权立即申请法院对全部债务强制执行。五、若被告方文按上述第一项及时足额履行义务,则原告周成铭自愿放弃上述第二项、第三项确定的由被告方文承担的款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犹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2-28
发布时间
2020-07-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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