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璐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604********022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0103民初4973号
案号
(2021)黑7102执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赵焕超、刘璐于2021年7月30日前偿还原告郑宪夫借款本金111.3万元。案件受理费14817元,减半收取7408.5元,由被告赵焕超、刘璐负担,于2020年8月30日前给付原告郑宪夫。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3-11
发布时间
2021-06-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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