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海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826********08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0826民初1270号
案号
(2021)黑0826执3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桦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于海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欠款本金162 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本金162 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 77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桦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2-22
发布时间
2021-06-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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