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邱金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323********28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1123民初2106号 |
案号 |
(2021)赣1123执2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820.84元及利息等;若被告未按本判决第一项清偿债务,原告对被告提供的抵押物折价、变卖或拍卖所得款优先受偿权;如被告未按本判决第二项清偿债务,且被告抵押物所得款不足以清偿债务,被告对该债务范围未受清偿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24元,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18 |
发布时间 |
2021-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