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122********004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102民初4241号
案号
(2021)鲁1102执4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董婧婧、庄新胜尚欠原告贷款本金为841 666.54元,已逾期8期贷款未还,产生逾期利息及复利。被告董婧婧、庄新胜于2020年9月1日前偿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800 00元以清偿全部到期本金、利息。自2020年9月份起被告按双方签订的《中信银行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每月偿还本金4 166.67元及利息(以银行系统每月数据为准)直至还清之日止;2、如被告董婧婧、庄新胜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任一期还款义务(包括诉讼费的支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有权就全部剩余本金及欠付利息、罚息、复利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有权就被告董婧婧、庄新胜所有的鲁(2016)日照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694号他项权证项下房屋所有权与被告协议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前述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3、案件受理费12 216元,减半收取6 108元,由被告董婧婧、庄新胜负担,被告董婧婧、庄新胜应于2020年7月5日前支付给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21
发布时间
2021-06-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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