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220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鄂0302民初3999号
案号
(2017)鄂0302执20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石楚民尚欠原告借款本金110万元及截止2016年12月30日的利息446000元(借款利率按月息2%计算,2014年7月29日至2016年12月30日的利息为638000元,减去石楚民已经实际支付的192000元,石楚民尚欠利息446000元未付);二、石楚民于2017年1月20日前偿还所欠原告借款本金55万元;2017年5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5万元;三、2017年7月31日前支付尚欠利息446000元;四、石楚民偿还借款本金时,还应当承担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实际偿还借款本金之日止的利息,借款利率按月息2%计算;五、被告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被告郑茜云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如被告石楚民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可就尚欠全部本息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费14700元减半收取7350元,由被告石楚民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7-11-13
发布时间
2018-06-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7)鄂0302执2054号
立案日期
2017-11-13
执行法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4460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毛广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3007220528221
登记机关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十堰市东岳路68号南山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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