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施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0181********525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303刑初190号
案号
(2021)黔0303执7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施俊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4月16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止。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二、被告人施俊犯罪所得未归还财物共计人民币71,014.00元,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发还被害人李良燕人民币19,523.00元(盗窃人民币6,273.00元、诈骗人民币13,250.00元),发还被害人汪素群人民币5,812.00元,发还被害人李良静人民币39,275.00元(盗窃人民币33,000.00元、诈骗人民币6,275.00元),发还被害人罗雪人民币2,000.00元,发还被害人黄建香人民币4,404.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2-02
发布时间
2021-06-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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