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云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33********3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926民初786号 |
案号 |
(2021)赣0926执1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铜鼓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黄云伟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帅萍借款本金61000元。被告黄云伟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若逾期给付,原告帅萍可在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1325元,由被告黄云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铜鼓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时间 |
2021-06-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