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门市联诚达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66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703民初3924号 |
案号 |
(2020)粤0703执59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570201605201】。被告江门市联诚达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冰冰护理用品有限公司返还货款人民币78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该利息以78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货款本息全额退还之日止);被告陈世萍、夏伟对被告江门市联诚达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时间 |
2021-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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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世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703066652263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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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门市蓬江区潮连南昌工业园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