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凌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4********06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124民初3024号 |
案号 |
(2021)赣0124执9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进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朱凌涛自愿向原告江西国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00000元及支付利息42000元,此款定于2020年10月31日前支付50000元,余款292000元定于2021年2月7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如被告朱凌涛未按上述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江西国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有权立即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告朱凌涛归还借款本金300000元并自2020年2月1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利息至还清款之日止。三、原告江西国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204元,减半收取3102元,由被告朱凌涛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进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时间 |
2021-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