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7********2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702民初4831号 |
案号 |
(2021)豫1702执恢2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董保营、杨玉环、董凯、马静欠原告李国华借款200万元及2019年9月30日之前利息359166元,共计本息2359166元,原告同意被告董保营于2020年1月31日前付清;200万元借款本金2019年9月30日之后的利息自2019年10月1日起计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被告杨玉环、董凯、马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时间 |
2021-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