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海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522********02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522民初614号 |
案号 |
(2021)黑0522执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友谊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许海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李洪君借款245 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1月2日起以150 0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5%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友谊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