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4********03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赣0124民初1248号 |
案号 |
(2021)赣0124执恢2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进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邓飞尚欠原告王燕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2%计算,从2016年2月10日起计算至还清本息之日止,)此款被告邓飞自愿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返还40461.79元(已保全冻结款,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返还10000元,在2016年11月30日之前返还剩余全部借款本息。)二、如被告邓飞未按上述第一条如期,如数返还原告王燕借款,被告邓飞自愿一次性返还原告王燕剩余全部借款本息。案件受理费2460元,减半收取1230元,保全费1060元,被告邓飞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进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时间 |
2021-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