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24********03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赣0124民初1248号
案号
(2021)赣0124执恢2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进贤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邓飞尚欠原告王燕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2%计算,从2016年2月10日起计算至还清本息之日止,)此款被告邓飞自愿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返还40461.79元(已保全冻结款,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返还10000元,在2016年11月30日之前返还剩余全部借款本息。)二、如被告邓飞未按上述第一条如期,如数返还原告王燕借款,被告邓飞自愿一次性返还原告王燕剩余全部借款本息。案件受理费2460元,减半收取1230元,保全费1060元,被告邓飞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进贤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4-28
发布时间
2021-06-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