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孟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502********3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502民初2751号
案号
(2021)晋0502执8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孟军于2020年11月底之前一次性还清原告晋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8940.55元及截至2020年7月20日前的利息2651.04元(自2020年7月21日起的逾期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归还至本息全部清偿止);二、其他双方互不纠缠。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95元,由被告孟军于本调解书生效后七日内向我院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4-06
发布时间
2021-06-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