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东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502********4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502民特316号 |
案号 |
(2021)晋0502执12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王东辉应归还李清利借款本金29400元及利息11319元共计40719元,于2021年4月开始,每月月底前最低归还2500元,至 全部款项付清。二、如王东辉任意一期迟延履行,李清利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19 |
发布时间 |
2021-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