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东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502********4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0502民特316号
案号
(2021)晋0502执12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王东辉应归还李清利借款本金29400元及利息11319元共计40719元,于2021年4月开始,每月月底前最低归还2500元,至 全部款项付清。二、如王东辉任意一期迟延履行,李清利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5-19
发布时间
2021-06-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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