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强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223********01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津0118民初6355号 |
案号 |
(2021)津0118执恢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静海镇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强刚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乔桂文借款12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1350元,保全费1120元,由被告强刚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