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立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235********6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533民初775号 |
案号 |
(2021)冀0533执1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丁立勇支付原告裴子孚劳务费共计13760元,分两期履行,第一期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6880元,第二期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给付6880元;二、若被告丁立勇由任何一期未按上述约定履行,原告裴子孚可对未履行部分的全部欠款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再去其他纠纷。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时间 |
2021-06-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