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白二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926********204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926民初1423号
案号
(2021)冀0926执1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肃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白二娟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人民币6万元给付原告左艳凯,用于支付原、被告婚生子女的教育费用。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肃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2-01
发布时间
2021-06-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