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连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03********2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184民初1132号 |
案号 |
(2021)黑0184执3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连华于2020年10月1日前给付原告汤亚双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6800; 二、案件受理费970元,减半收取485元,原告汤亚双已预交。由被告陈连华于2020年10月1日前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五常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