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603********25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103民初7439号 |
案号 |
(2021)黑0103执38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袁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个人“点即贷”借款合同》中的贷款本金15万元;二、被告袁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个人“点即贷”借款合同》贷款利息(截至2020年4月27日的利息19727.42元、罚息5596.86元,自2020年4月28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罚息和复利,以实欠本息数额为基数,按年利率7.395%上浮50%计算);三、被告袁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律师费626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66元,由被告袁英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时间 |
2021-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