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03********38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24民初1204号 |
案号 |
(2021)赣0724执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邓飞结欠原告赣州东恒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货款本金44720元,由被告邓飞于2020年10月30日之前支付200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剩余24720元,并同时支付自2018年6月22日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利随本清。二、原告赣州东恒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因本案支付的律师代理费4000元由被告邓飞承担,并于2020年10月30日之前支付给原告赣州东恒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三、被告邓海、崇义县虹峰装饰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四、案件受理费2550元,减半收取1275元,由原告赣州东恒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承担475元(已交纳),由被告邓飞承担800元,并于2020年10月30日之前交纳。五、原告赣州东恒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