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03********55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981民初1527号 |
案号 |
(2021)赣0981执16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谢勇尚欠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9915.07元、手续费及违约金1452.04元、利息757.51元,共计12124.62元(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后续应收款项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止),被告谢勇自愿于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的每个月30日前各归还1000元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余款于2021年6月30日前还清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如被告谢勇有任何一笔未按期还清,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有权提前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谢勇的全部欠款。二、案件受理费104元,减半收取52元,由被告谢勇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时间 |
2021-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