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中龙建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36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内0105民初3971号 |
案号 |
(2019)内0105执17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呼和浩特赛罕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反诉原告)中龙建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内蒙古能建物产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065,285元;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内蒙古能建物产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中龙建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本诉46,713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内蒙古能建物产有限公司负担7391元,被告中龙建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9,322元。反诉费53,870元(被告已预交),由被告中龙建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19-03-01 |
发布时间 |
2019-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蔡鲤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800733683179T |
登记机关 |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西区解放路3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