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路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130********47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427民初19号
案号
(2021)冀0427执4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路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日偿还原告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2016年5月31日至2018年5月30日利息按照月利率9.8958‰计算,执行时扣除已支付的利息19098.89元; 2018年5月31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原被告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算);二、被告路茜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99元,由被告路斌负担,被告路茜茜负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3-22
发布时间
2021-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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