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427********11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427民初1680号 |
案号 |
(2021)冀0427执2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刘建国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王宁工资款14462元; 案件受理费162元,由被告刘建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