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昌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25********37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103刑初852号 |
案号 |
(2021)黑0103执52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董昌荣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 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29日起至2021年8月28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董昌荣退赔被害人段宛坚3 2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梁娜娜4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李森8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尹玉新2 13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