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21********75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104民初3958号
案号
(2021)湘0104执恢14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委派特邀调解员谢唯艳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截至2020年4月14日被告罗静尚欠原告刘海燕人民币22800元,被告罗静承诺于2020年5月30日之前一次性向原告刘海燕支付上述欠款;二、若被告罗静未按照上述约定支付欠款,原告刘海燕有权申请强制执行,被告罗静应以所欠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计付逾期利息;三、原告刘海燕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原、被告双方对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五、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188元,由原告刘海燕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5-20
发布时间
2021-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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