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文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425********2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825民初828号
案号
(2021)赣0825执3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邓文启尚欠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县支行借款本金239,551.69元及2018年1月6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利息按年利率7.395%,罚息在年利率7.395%的基础上加收30%计算)等,被告邓文启、肖兰平自愿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6万元,剩余借款本息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还清(利息、罚息以原告计算为准);二、被告邓文斌、金正根自愿同意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04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2,502元,由被告邓文启、肖兰平负担,被告邓文斌、金正根连带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4-08
发布时间
2021-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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