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童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22********404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983民初289号
案号
(2021)赣0983执1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高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何国春、童玲银行存款6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至本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高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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