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葛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03********04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982刑初73号 |
案号 |
(2021)赣0982执9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葛军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7月12日起至2028年7月11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清)。二、被告人陈雯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7月12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止。罚金已缴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