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海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105********27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04民初7929号 |
案号 |
(2021)津0104执1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庭(诉调)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昆宝丽仑机械有限公司、被告南海红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贷款本金1000000元,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的利息45844.44元、复利62.65元,罚息1366.67元,共计1047273.76元,并根据双方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微捷贷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罚息及复利计算标准支付自2020年7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和复利;二、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4225元,减半收取计7112.5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2112.5元,由被告天津市昆宝丽仑机械有限公司、南海红共同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