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井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928********42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滨塘民初字第1623号 |
案号 |
(2021)津0116执恢2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本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井泉于2015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程国明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期间的运费人民币35080元;二、双方别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358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交纳,被告于2015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