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进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900********63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穗仲案字第6031号裁决书 |
案号 |
(2021)粤1971执63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831204601835】。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的标准,自2019年11月11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16000元三、本案仲裁费688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该费用已由申请人预缴,东莞分会不予退回,由被申请人迳付申请人)。上述裁决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款项,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逾期支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理。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