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卓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222********215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284民初3001号
案号
(2021)粤1284执2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051206603173】。被告黄卓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会市大沙镇家家乐饲料经营部支付货款464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1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黄卓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四会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20
发布时间
2021-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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