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花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785********22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785民初2128号 |
案号 |
(2021)粤0785执1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恩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恩平市宏富燃料有限公司、吴富强、郭花婷应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元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逾期还款利息从2018年3月5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以实际欠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给原告陈雪平、张邓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恩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