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窦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925********6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930民初149号 |
案号 |
(2021)冀0930执2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窦强分八期偿还原告货款42700元,分别于2021年2月1日给付原告5000元;于2021年3月1日给付原告5000元;于2021年4月1日给付原告5000元;于5月1日给付原告5000元;于2021年月1日给付原告5000元;于2021年7月1日给付原告5000元;于2021年8月1日给付原告5000元;于2021年9月1日给付原告剩余全部货款7700元。二、如被告窦强不按期履行,原告有权按剩余数额及利息申请全额执行,并按年利率16%计算利息(自2020年12月17日起至被告还清之日止)。三、其他互无争议。案件受理费434元,由被告窦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5-19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