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窦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925********62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冀0930民初149号
案号
(2021)冀0930执2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窦强分八期偿还原告货款42700元,分别于2021年2月1日给付原告5000元;于2021年3月1日给付原告5000元;于2021年4月1日给付原告5000元;于5月1日给付原告5000元;于2021年月1日给付原告5000元;于2021年7月1日给付原告5000元;于2021年8月1日给付原告5000元;于2021年9月1日给付原告剩余全部货款7700元。二、如被告窦强不按期履行,原告有权按剩余数额及利息申请全额执行,并按年利率16%计算利息(自2020年12月17日起至被告还清之日止)。三、其他互无争议。案件受理费434元,由被告窦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5-19
发布时间
2021-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